| 1. |
貨物若於運送過程中發生損壞(不含內陸),依承攬之運費予最高二倍理賠,『同時不計該件貨物運費』【以上貨物損壞如包裝不當不良導致破損不在理賠範圍,若天災或人力不可抵抗等因素而造成無法控制貨物安全或延誤無法如期到達亦不在理賠範圍】。 |
| 2. |
每票貨物包裝總重未滿20公斤、不同稅類未滿20公斤以(計件)價格統為計算。貨物預定到達時間標準(不含假日)每票貨物計費重量須以我方統計為基準。 |
| 3. |
報價單報價為本公司最優惠單價故不含收送貨服務之價格,如須收、送貨服務重量必須足夠300kg以上台灣上門收貨外加3元台幣;大陸沿海大城市送貨外加2元台幣。 |
| 4. |
託運方需附收件人全名、電話、地址及寄件人、公司等聯絡電話,同時應附出口清單詳列明細,請務必如實申報【箱內不可放置帳單.發票.收據.清單.價格表任何文件】如未詳情申報遇卡關、補稅或沒收需自行負責。 |
| 5. |
貨物釘製木箱務必以條狀式釘製切勿於木箱上填寫品名、重量及相關內容以便海關查驗,內裝貨物需作防水措施以免零件打濕產生損壞,成品類、機械類附上操作說明書、型錄、圖片、廠牌、製造年份。【中古機械外觀務必翻新整理,清關過程如需商檢將延遲時效】。 |
| 6. |
若材積過大過輕之貨物,依據材積換算公式長×寬×高÷6000=材積重,統為換算公式。 |
| 7. |
貨物產地須為台灣製造,如為進口貨物必須將進口產地標示清除。 |
| 8. |
禁限寄物品-違禁品-仿冒品-宗教物品。(健康食品.藥品.農產品.動植物.電晶體.晶圓.矽控體.IC.CPU.引擎本體.光碟片.經書.鋼琴.薩克斯風) |
| 9. |
不相同稅則類別貨物請勿混合裝箱,如有混裝海關將依最高價稅類計算。 |
| 10. |
貨物如需清點(不論貨值高低、貨物大小)請於出貨附數量清單交於我方做出貨前數量清點,以避免貨物短少責任無法釐清之情形,收件人簽收後貨物如有短少或損壞請於三日內告知,以利我方立即提出貨物及數量追查,逾期本公司將無法負責任何之責任。 |
| 11. |
貨物稅則種類繁多,故每公斤價格須先確認貨物所屬稅則類別。(如分類表未有需求之價格須另查價) |
| 12. |
食品類系列貨物如茶葉、咖啡豆、糕點因需要商檢,請自備合格樣品隨行於貨物中,若需要通關憑證與商檢銷售證明,請另行諮詢相關事宜。 |
| 13. |
需要開立大陸17%增值稅發票或需台灣出口憑證,請另行諮詢相關事宜。 |
| 14. |
報價單中標示以貨物量制公斤單價,均為單次一次性出貨量為報價,非累積重量制價。 |
| 15. |
概略分類表僅供參考實際價格大多相符,如有誤差還需以正確稅則為報價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