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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海關要求請寄運人於出貨前請先查明貨物的明細(具體品名、材質、數量、箱數、外箱尺寸、毛重、貨物單價/總價、用途)機器機電類貨物須提供(型號、規格、廠牌、功率、)布匹(成份、碼數(長寬)、針織平織、有無印花或繡花、是否為染色布、為何顏色)為配合通關速度及估價速度請務必諒解配合。出貨時請提供正確名稱及內容仿冒品貨物無法接運申報不實發生扣關概不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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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貨時請提供正確名稱及內容仿冒品貨物無法接運申報不實發生扣關概不負責,貨物報價後若與實際貨品不同須以實際貨品稅類、材積比重為報價,計算標準為(貨物材積大以材積計算,重量大以重量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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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時間自『結關日』起約(限普貨、高稅貨類)12-15日到達客戶指定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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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類別判定 普貨:台灣開放大陸進口,關稅 6 ﹪以下
高稅貨:台灣開放大陸進口,關稅 6 ﹪以上
特殊貨&其他貨:台灣未開放大陸進口或須各項檢驗合格及高貨值之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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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器、電化、插電類產品列為特殊貨,若台灣收貨人可提供台灣電檢合格憑證,該票貨物以高級貨類計算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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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固定裝櫃時間為每週二與週五,結關日為次三,週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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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如有遺失或因天災人禍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之航次調度-國家政策-海關作業-港口設備或地勤失誤導致遺失,理賠以該批貨物運費為【普貨】3倍【特殊貨】2倍【其他非普貨】1倍為理賠金額(不含派送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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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重貨物如無法搬運,堆高車搬運費須由托運人負擔。單件或單票貨物1000公斤以下堆高車費用為500元台幣,單件或單票貨物1000公斤以上堆高車費用為1000元台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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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碎、包裝不良、包裝不正確之貨品如要求委運,必須自行承擔損壞風險,如運途中有破損本公司將無法負擔貨物損壞之任何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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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重或超材積及超出部分計費並以實際過磅重量及實際尺寸為計費標準。1立方米35.314才,長×寬×高(公分)÷28316=才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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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基本運費為NT-1200元如貨物重量不足100KG材積不足30材臺灣內陸運費【北部】需加收NT-300元【中部以南】需加收NT-500台灣全省派送不加收派送費(宜蘭、台東、花蓮、屏東另議)『派送僅以建築物一樓門口為限』『收件方因故造成二次派送,運輸費用必須由收件方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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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費如須到貨付現每筆必須加收手續費用100元台幣。(過大金額不受理到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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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略分類表僅供參考實際價格大多相符,如有誤差還須以正確稅則為報價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