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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貨時請提供正確名稱及內容仿冒品貨物無法接運申報不實發生扣關概不負責,貨物報價後若與實際貨品不同須以實際貨品稅類、材積比重為報價,計算標準為(貨物材積大以材積計算,重量大以重量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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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二三四五六晚上18:00為我司各分公司收貨截止收貨時間,船運航班為每周二三四五六日合計每星期固定6趟密集船班,增進時效便利客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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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快遞時間自『開船日』起約(限一類貨)3-5日到達客戶指定地點。(偏遠地區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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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如有遺失或因天災人禍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之航次調度-國家政策-海關作業-港口設備或地勤失誤導致遺失,理賠以該批貨物運費為報價單中分類【一類】5倍【二類、其他類】1倍為理賠金額(不含派送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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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重貨物如無法搬運,堆高車搬運費須由托運人負擔。超重貨物單件每票(150公斤以上)堆高車費用為500元台幣,多件數超重貨物另行議堆高車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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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碎、包裝不良、包裝不正確之貨品如要求委運,必須自行承擔損壞風險,如運途中有破損本公司將無法負擔貨物損壞之任何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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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重或超材積及超出部分計費並以實際過磅重量及實際尺寸為計費標準。長×寬×高(公分)÷6000=材積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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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運費計算標準-基本運費每票貨金額不足台幣1300元以1300元計算,偏遠地區【宜蘭、花蓮、台東、屏東】超出基本費派送每公斤需加收6元台幣為偏遠地區加收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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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全區派送『僅以建築物一樓門口為服務標準』,若收件方因故造成二次的派送,再次派送運輸費用必須由客戶自行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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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費如須到貨付現每筆必須加收手續費用100元台幣。(過大金額不受理到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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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略分類表僅供參考實際價格大多相符,如有誤差還須以正確稅則為報價基準。 |